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问题描述】
男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单独所有,结婚后与女方共同还贷款,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分割?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务解答】
1、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就该房产的分割可以协议处理,协商约定房产归哪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否补偿另一方以及补偿具体金额。
2、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诉至法院,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如有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也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可以获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例如:双方共同还了20万元贷款,房子价值涨了10万元,女方可以就这30万元要求男方进行一定补偿,可能获得15万元左右的款项。
3、如果房产是女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可以比照以上分析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