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养宠物,房主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时间:2018-03-06 09:31来源:517不动产作者:517不动产点击:135次

租客养宠物,房主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回顾】

出租人吴某与承租人刘某在中介公司签的租赁合同,吴某在收第二期租金的时候发现刘某养狗将房子弄的很乱,同时沙发损坏,墙面有大面积抓痕,吴某非常生气,要与刘某解除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押金,刘某认为吴某没有解除权而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对于固定期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19条、224条、227条规定了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三种情形:

(1)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而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另外,《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法律规定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限于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三种情况,而不包括对室内物品的损坏及墙体的非破坏性损伤。

综上,出租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对墙体进行维修,对室内损害物品进行修复,租客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在租赁合同到期交接房屋时,房主可以通过不予退还押金的方式弥补损坏,押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房主可以要求租客另行支付违约金。

【法务支招】

在交易实践中,为了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小伙伴们:

      1、在签署合同前,了解客户是否有饲养宠物的意愿,了解房主对租客饲养宠物的容忍度。

      2、必要情况下在签署合同时,将房主是否允许租客饲养宠物,以及饲养宠物对房体或留存物品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3、一旦约定了房主允许租客饲养宠物及对损害物品的责任承担,房主交房前需对室内情况拍照且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在认定损害程度时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