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李先生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给王先生,签合同时李先生告诉王先生,该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了,王先生表示认可。后来李先生无力偿债,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屋,要求王先生腾房。王先生想继续住,但已经联系不上李先生了,就找到中介,问有租赁合同,他能继续住吗?
【法务分析】
1、看到案例中的情形,有的伙伴可能会想到“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但“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租赁合同在先,买卖合同在后,即使后来买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也无权要求租客搬离房屋。此案例的情形是抵押在先,租赁在后,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案例的情况,租客如请求房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租客可以要求房主返还其搬离房屋之后剩余的租金。
【法务支招】
考虑到在租赁市场中,出租存在抵押的房屋现象很普遍,结合上述的案例,在这里提示各位伙伴们,出租已抵押的房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租周期不宜过长,缩短交租周期,即使房屋被执行,也不至于给租客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2、如租客有装修房屋的需求,建议租客不要花费过多的装修费用,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3、伙伴们还需告知租客承租已抵押的房屋存在一定风险,即如房屋被执行,租客无法要求房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应搬离房屋,可能会产生租金损失、装修损失等。
最后提示各位伙伴们,如房屋在租赁的过程中,如房主要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第三人的,即使后来房屋被执行,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租客可以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