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大爷在门店的居间介绍下将名下房屋出租给了来打工的小李,签合同当日小李提供了身份证原件,门店经办人发现小李出生于2001年,今年17周岁,是一名未成年人,租赁合同还能继续签吗?签署的合同生效吗?
【法务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租客小李正处于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并且已工作,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我们可知小李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法律上我们称小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小李可以自行签署租赁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张大爷和小李签署的租赁合同也是合法生效的。
【法务支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提前走入社会,如门店在签单过程中遇到未成年人自行签署租赁合同的情况,伙伴们注意以下几点:
1、若租客为16-18周岁期间,可要求租客提供自己的劳动证明或银行流水佐证其以自己的劳动能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
2、若租客年龄小于16周岁,请务必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房屋买卖,但考虑到房屋买卖对一个家庭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避免产生争议,房屋买卖中的一方当事人如不满18周岁,还是要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这里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也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