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陈欠全面查,售后交接无烦恼

时间:2020-09-16 09:06来源:517不动产作者:法务部点击:203次

取暖陈欠全面查,售后交接无烦恼

【案情回顾】

买卖双方经门店居间介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结清陈欠后将房屋交给买方使用。半年后买方发现房屋存在取暖费陈欠未结清,后查明是房主使用房屋期间因供暖公司变更,导致存在未能查清的取暖费陈欠。房主主张收到尾款后交易完毕,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买卖双方都埋怨门店未查清,让门店承担责任。

 

【法务分析】

1、房主应结清房屋的取暖费陈欠。按Ver3.5版《房屋买卖合同》第9.1款约定,房主如有陈欠须在该房屋交付给买方前全部予以结清,如未结清,买方有权从购房尾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结清陈欠费用。如尾款不足以抵扣陈欠或在交房后发现陈欠,买方有权随时向房主追缴。因此如在交房后发现存在陈欠情况,房主应负责结清。

2、此案例中,如买方已补交取暖费陈欠费用,可凭有效证据,如合同、缴费单据等,另行向房主主张赔偿相关损失。

 

【法务支招】

1、伙伴们应协助买卖双方全面核实房屋是否存在陈欠费用,了解房屋在使用期间是否存在更换水务、供电、供暖公司等情况,避免存在无法查清的陈欠。

2、签署买卖合同时,建议留存部分购房尾款,如交接时房主拒不结清陈欠费用,买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在尾款中予以抵扣。

3、临近取暖季,签署合同可能涉及取暖费由哪方先行缴纳,再按照房主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房主消耗金额的问题,请伙伴们在合同其他约定中进行明确约定。具体约定模板如下:
(1)房主缴纳采暖费的情况:如房屋交接之前已到采暖费交费截止期,则由甲方先行缴纳采暖费,在交接时扣除甲方实际使用部分的采暖费,乙方将其余采暖费支付给甲方。
(2)买方缴纳采暖费的情况:如房屋交接之前已到采暖费交费截止期,则由乙方先行缴纳采暖费,在交接时由甲方将实际使用部分的采暖费支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