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虚构买主 房子过户后全被抵押
近日“涉案数千万!某全国加盟连锁房产经纪服务公司旗下加盟店,在运营期间骗了20多套房产失联”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涉案中介虚构买主,又拿着房产证把房子抵押给个人及民间担保公司,最后拿着抵押款跑路,使得20多位市民拿不到房子。报道后,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极大的关注。
事发当地多个小区贴出公告,出于为业主考虑,所以才在小区里张贴了该中介公司人员禁止入园的温馨提示。禁止该不动产中介人员进入,并温馨提示小区业主买卖房屋需谨慎,目前他们已经联络到的受害人有20多人,涉及金额数达到千万元,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涉案人员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均沾的诈骗团伙。长期以来,通过各种显失公平的交易合同,采用统一的套路与话术,一步一步将受害人的房产诈骗到其名下,随后与一些个人以及民间融资机构联合迅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最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不支付后续房款,形成了一条触目惊心的诈骗产业链。涉案人员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案也给各位加盟商敲响了警钟,在房屋交易中,房屋中介应尽职尽责维护好买卖双方的利益,严格核实信息以防被骗。各位加盟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实地查看、核查证件及与房主沟通等途径确认房源真实后,再居间介绍给买方;
2、严格核实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产权证、委托书等文件,产权证的真假可以去房产局查询,公证书的真假应去公证处查询;
3、如在交易中,怀疑存在虚假的信息,不要过款,在核实相关材料后,再选择是否继续交易;
4、交易过程中,严禁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相关款项要依据合同约定交付给合同当事人或交由银行、房产局等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保管,合同当事人收取款项的应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5、如交易中出现假房源、假证等诈骗问题,涉及刑事应立即报警,中介尽量配合处理问题,达到及时止损的目的。
请广大加盟商深入贯彻“合作共赢、诚信经营、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517联盟体系以诚信为原则的经营理念,保证517品牌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公司品牌形象。请大家互相监督,凡是涉及到517加盟商违规操作,可以拨打举报电话4006-024-517,经过查实,对于违规操作的加盟商公司肯定严惩不贷。